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以下367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详见附件)予以学籍注销处理,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8日—2022年3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部联系,联系电话:029-82628226。
附件: 2022年3月拟注销学籍名单
上一条: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 高等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版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学院